2018 年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序 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 (人) |
学制 (年) |
学费 (元/年) |
所在系别 |
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50 |
3 |
5000 |
汽车工程系 |
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5 |
3 |
5000 |
|
3 |
汽车电子技术 |
45 |
3 |
5000 |
|
4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0 |
3 |
5000 |
|
5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0 |
3 |
5000 |
|
5 |
数控技术 |
45 |
3 |
5000 |
机械工程系 |
6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0 |
3 |
5000 |
|
7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0 |
3 |
5000 |
|
8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5 |
3 |
5000 |
电气信息系 |
9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0 |
3 |
5000 |
|
1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0 |
3 |
5000 |
|
合计 |
420 |
|
二、报名方式及收费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具有参加 2018 年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免试录取条件。
考生须依据规定报考科目进行报考。报名工作结束后,由省里统一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认证,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备注: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请其它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4月 1 日—6 月 15 日 15:00 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登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vtcsy.com) 点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网络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三)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对报名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于 6 月 17 日在学院报名网站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报送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备案。
(四)报名费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 6 月 18 日-20 日登录学院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学院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 120 元,含文化综合课、专业综合课及技能考核项目。
(五)准考证领取方式及时间
2018 年 6 月 23 日-25 日,考生可登录学院报名网站按步骤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报考志愿设置
本次招生设置两个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服从调剂专业在大类专业群中设置。
三、命题与考务管理
学院选聘有关教师组成命题组,由学院组织命题。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考务管理工作由考务管理组全面负责。
四、考试科目、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
文化综合课(语文、数学、外语)
专业综合课(参照辽宁省 2018 年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专业课考试科目)
技能考核(参照辽宁省 2018 年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技能考核项目)
(二)考试形式笔试、实际操作
(三)考试科目分值
文化综合课满分 150 分;专业综合课满分 150 分;技能考核满分 100 分;
总分 400 分。
(四)考试时间
2018 年 6 月 30 日
08:30-10:00 文化综合课测试
10:20-11:50 专业综合课测试
技能考核时间:
6 月 29-30 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五)考试地点
文化综合课、专业综合课考试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进行;技能考核部分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学院另行制定考试考务工作方案。
五、招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 月 5 日
(二)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及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领导下,由汽车分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生计划数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文化综合测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与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
六、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和方式
1、考试成绩查询:考生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可通过登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vtcsy.com)查询考试成绩。
2、录取结果查询:考生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可通过登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vtcsy.com)查询录取结果。
七、录取备案时间
汽车分院将于 7 月 20 日将录取数据上报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及省招生办办理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相关手续。
八、申诉及举报方式
申诉举报电话:招生录取组:024-24822153
纪检监查组:024-24824949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
招生办公室
2018 年 2 月 28 日